2013年第29期 总第305期

 本站    2013/9/18 17:34:17    

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对我院

专升本工作进行考察评议

81920日,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一行11位领导和专家,对我院的专升本工作进行考察评议。参加考评的专家和领导有原省教委副主任、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省专家考评组组长陈白玉,专家考评组副组长、原省教委副主任李洪基,成员有原长沙交通学院院长张志沛、湖南理工学院党委书记彭时代、湖南科技大学正校级督学冯涛、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潘留仙、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左清、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彭四龙,省政府办公厅四处副调研员王林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调研员刘少波。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省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厅长肖国安20日专程赶来参加了评议情况意见反馈会,并作重要讲话。

19日下午的申本工作汇报会上,中共常德市委副书记宋冬春主持会议,副书记、市长周德睿致辞,专家考评组长陈白玉作了讲话,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华,我院院长管天球分别代表常德市委市政府和同德学院作了汇报。

周德睿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专家考评我院升本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常德市是全省的农业大市、经济大市、教育强市,但目前本科院校偏少,结构不合理,拉长本科教育的短腿,全力申办本科,是常德市委市政府近10年的追求与坚持,市委市政府一定全力支持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升本,力争我市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陈华在汇报中说:该院升办本科是常德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和提速增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发展区域规划以及省政府要求我市建设成为泛湘西北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我省高校合理布局和优化结构的客观需要,目前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有较好的办学基本条件,常德市委市政府一定给予大力支持,继续对学院建设提供优惠政策,为学院提供良好的环境,希望各位专家领导精心指导。

管天球从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学院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升办本科学院的规划与措施进行了汇报。他说,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强化规范办学,育人质量良好;强化基本建设,办学条件达标;强化队伍建设,师资力量达标;强化科技创新,应用成果显著;强化内部管理,学院运转高效;强化多方筹资,财力保障较好;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扶持有力。同德人一定发扬知难而进的精神,准确定位,培养特色,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创造条件,实现多年来的升本愿望。

20日上午专家和有关领导,实地考察了学院图书馆、多功能体育馆、实验实训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机械设备制造与维修实验实训工厂、汽车实训基地、教学大楼和西校区扩建项目建设工地,专家们还仔细查阅了学院有关资料。下午举行了专家考察评议意见反馈会,参加考评的专家分别发表了意见,专家们一致认为,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基础条件好,为常德及泛湘西北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人才,促进了常德地方经济的发展。根据教育部本科院校设置标准,学院基本具备了设置本科学院的条件。专家们也分别对申报材料、学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

法人代表李少夫向评议专家组和省厅及市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宋冬春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讲话,表示竭尽全力支持同德升本成功,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肖国安在讲话中对学院法人代表李少夫长期致力于职业教育,不辞辛苦,呕心沥血,用全部的精力发展教育表示感谢,对常德市委市政府给予教育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升本表示全力支持。并亲切嘱咐学院各位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细致认真,做好升本各方面的工作;一定要对照专家们提出的建议查漏补缺,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升本目标实现。他衷心祝愿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心想事成,越办越好!(院办)

625日,我院获“常德市20112012文保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保卫科副科长王杰获先进个人。(院办、保卫科)

626日,我院董事长齐淑兰、院长管天球、升本办主任朱道忠到省教育厅汇报升本准备工作情况。(院办)

627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人员带队的有关单位30多人来到我院,参观考察我院食堂,后勤科长张金莲作了介绍,所有人员对我院食堂工作赞赏不已,称全省“示范食堂”名符其实。有不少单位表示照着去做就是好食堂。(院办)

71日,董事长齐淑兰到市工商联合会参加“非公企业党建座谈会”,在会上作了《党指引着我们正确的办学方向》,从多个方面歌颂了党的政策、党的领导、党组织对同德的关怀,表示一定要将同德办好办强来回报党。(院办)

73日,常德市发改委将我院升本重点工程硬、软件项目再一次收集立项,以实际行动支持我院升本。(升本)

73日,我院教师孙莉莉被评为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省教育厅发出了表彰通报。(资助中心)

75日,4台大车开进学院,坐满我院200多名学生,这是就业处组织的暑假勤工俭学活动的一部分,这次是到广东沿海实习实训。(院办、就业处)

711日,学院发出今年院发第24号文件《关于明确升本各项工作责任的决定》,在以往成立升本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材料组、建设组、外联组、支撑材料组、评估前接待组、评估接待组人员和各自责任,促进升本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圆满完成。同时明确院领导联系系部的划分。(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