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3〕18号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出色的应用型高素质科技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一、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
主任:管天球
副主任:樊启毅刘晓林 潘能钧
委员:赵海林 林万友 全 快
各教学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教务处,林万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1. 根据学院定位和办学理念,贯彻学院教育教学思想,指导学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工作。
2.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检查督促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组织开展教研教改和听课、评课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评审校级教研教改课题和市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推荐申报工作。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组织对教师教学水平、能力的考评。负责教师教学、教学竞赛等活动的评先评优工作,组织、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活动。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打造“双师” 型师资队伍。参与教师聘任或解聘工作。
5. 加强教研室建设,指导、协调教研室主任聘任工作。
6. 加强教材建设,指导、协调教材选用和校本教材开发工作。
7. 指导、协调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打造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
8. 加强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建设好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确保实践教学正常运行。
9. 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推广教育教学先进典型。
10. 研究、决定教育教学重大事宜,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件。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成立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决定< |
主 送:院领导 |
发 至:院属各单位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办公室(印发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