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董发〔2013〕4号关于李红波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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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11:26:08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红波同志任院长助理、兼院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汪金良同志任院长助理、兼开云客服app 处处长;
齐淑兰同志兼任后勤处处长;
李子毅同志任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童自觉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潘文渊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
谭爱华同志任计财处副处长;
张金莲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
金弘林同志任计算机系副主任;
周志伟同志任艺术设计系副主任;
聂作财同志任计算机系主任助理。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任职 决定 |
主送:院领导 董事成员 党委成员 发:院属各单位 |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办公室印发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