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发(2011)06号]班级管理(教务部分)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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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15 18:35:16
一、考评项目及所占比例
1、出勤率(30%); 2、实训中心、阅览室考评(10%);
3、任课教师评价(10%); 4、教学督查(10%);
5、各种奖罚分(20%); 6、系部考评(20%)。
二、考评细则
1、出勤率是指在班学生人数(以学生处核定人数为准,未办理相关手续或一周之内短期请假学生不扣除考评基数)的到课率(包括体育课、实训课)。
2、实训中心、阅览室考评:根据各班学生的出勤、卫生、纪律及班主任到堂督导情况予以记分(最高记10分,最低记5分)。
3、任课教师评价:指授课教师对所教班级学纪学风的总体评价(最高记10分,最低记5分)。
4、教学督查:指教务处对学生迟到、早退、课堂和在教室进行晚自习时的人数、纪律、学习状况、班主任到班指导本班学生进行晚自习等情况的突查(出勤率低、纪律不好的班级扣2~3分,班主任又不在班加扣1~2分)。
5、各种奖罚分:
(1)奖分
①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并获得名次的班级按获奖等级奖班级管理分1~3分;
②利用自习课时间开展各种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并经教务处考核卓有成效的班级,奖1~3分;
③某个方面的突出典型,经教务处考核认可奖1~3分;
④经有关部门考核应该予以奖励的其他事项,由教务处认可后可奖1~3分。
(2)罚分
①擅自移动教室摄像头(-2分/次);
②上课时段内(包括早晚自习)看电视(-2分/次);
③上课时使用手机(-1分/人次);
④上课时间内(包括体育课、实训课、自习课)在外游荡(-1分/1人次);
⑤某个方面在全院造成了较坏影响(-1~-5分);
⑥经有关部门考核应该予以扣分的其他事项,由教务处认可后可罚1~3分。
6、系部考评:各教学系对本系所管班级进行有关方面的考核,最高记20分,最低记10分。
本考评细则从3月1日开始执行。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