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9〕23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评教工作的通知

 本站    2019/7/8 10:43:17    

教学评价是促进教师进一步树立良好教风、提高教学水平、做好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措施。学生评教、领导与同行评教、督导专家评教是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做好本学期的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目的
1. 不断完善教学评价机制,激励和督促教师积极做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 较全面收集、综合、分析各方面关于教学工作的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
3. 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信息库。通过评教将教师评教结果存入各教学院(部)建立的“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工资晋升、职称晋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评教范围
评教对象是全日制本、专科本学期的任课教师(包括学校各处室的兼课教师),评教重点是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及课前课后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领导
1. 全校评教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督导评估办公室和各教学院(部)合作完成。
2. 各教学院(部)负责本院(部)的学生评教、领导与同行评教工作。
(1)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负责本院(部)对任课教师(包括学校各处室的兼课教师)的领导与同行评教工作。
(2)由主管开云官网入口网页版下载 副院长和辅导员组织本院各班级对为他们讲授理论课、实验课的全部教师进行学生评教工作(网上评教)。
3. 督导评估办公室负责对全校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教学准备和教学质量等项的评教工作。
4. 教务处负责网上评教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学生评教、领导与同行评教、督导专家评教的分数综合。综合比例为:学生评教占60%,学院(部)领导与同行评教占20%,学校督导专家评教占20%。
四、评教指标
1. 各教学院(部),按《开云足球竞彩 教学院(部)本科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监控体系及质量标准》(试行)院发[2016]39号文件的有关条款对本院(部)任课教师(包括学校各处室的兼课教师)进行领导与同行评教。
2. 学生按教务处制定的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对本班授课教师进行评教。
3. 督导评估办公室,按《开云足球竞彩 教学督导关于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暂行办法》(院教发〔2016〕45号)对全校任课教师(包括学校各处室的兼课教师)进行评教。

五、评教要求
1. 各项评教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2. 全校所有教学班级都要参与评教,每个班级要有90%及以上的学生参加评教。
3. 各项评教不能漏评本学期的任课教师(包括学校各处室的兼课教师)。评教结果的表现形式,除学生定性评价部分之外,都以百分制打分。各学院(部)领导与同行评教和督导专家评教的分数分布要近于正态分布。
4. 各项评教均须于本学期第18、19周完成,并将评教分数输入“教务管理系统”。第20周公布评教综合成绩。


                                  开云足球竞彩 办公室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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