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授予我院“全市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常民管(2007)1号] 本站 2007/2/6 9:29:14 常德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授予我院“全市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常民管(2007)1号] 上一篇:我院被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员会、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授予“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下一篇: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授予我院“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