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授予我院“文明单位” 本站 2007/1/19 9:29:18 上一篇:常德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授予我院“全市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常民管(2007)1号] 下一篇: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授予我院“2006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