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授予本院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本站 2006/11/19 9:31:52 上一篇:我院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荣获“第二届湖南省优秀大学生社团”称号。[湖团联(2006)41号] 下一篇: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湖南省教育基金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日报社、湖南电视台授予本院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