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1)25号关于学院各负责人调整与分工的决定
湖 南 同 德 职 业 学 院
院发〔2011〕25号
关于学院各负责人调整与分工的决定
各行政负责人任职及职责范围如下:
管天球: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
黎建平:督导专员,督导全院各项工作。
李红波:常务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校内机构工作协调、教职工考核、规章制定和执行检查、培训工作。
潘能钧:副院长,负责教育教学质量与评估、专业建设、师资聘评、考试考核、学分评定与监督。
蹇少祥:副院长,负责学生管理和奖惩、纪律安全卫生、班主任队伍建设、班级考评、协助就业推荐。
谢自强:副院长,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学生资助、校纪及安全,组织指导学生社团。
齐淑兰:副院长,负责后勤、劳动人事、联络接待。
石磐安:监察室主任,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综治卫生、城市创建。
汪金良:副院长,负责全院招生、就业工作。
胡兆元:副院长,负责招生(中职)、工会、职代会、妇女工作、联络接待。
侯玉珍:副院长,负责招生(省外、高职)、心理健康与咨询。
李少夫:副院长,负责财务、基建、校企产学研、工作监督检查。
林万友:教务处处长,负责教学教研、考试考查、实验实习、兼课教师管理。
全快:教务处副处长,负责教学教研、考试考查、实验实习,课堂纪律。
朱勇:教务处副处长兼农林牧渔系主任,负责实训、工学结合、设备图书。
周志伟:艺术设计系主任。
聂作财:计算机系主任。
黄剑林:经济管理系副主任。
杨万新:技术工程系主任兼科研处副处长。
李中惠:社会科学系主任。
孟祥林:外国语系副主任。
熊淼:人事劳资处副处长,负责人事及档案、社保医保、职称评聘。
李子毅:培训处处长,负责技能培训鉴定与继续教育,语委推普,图书教材。
李承高:继续教育部副主任,负责成教、自考组织与管理。
樊卫国:实训中心主任,负责人员调配、电脑培训考证、设备采购与维护。
陈鸣:实训中心副主任,专业实习实训组织与考核、设备维护。
雷立飞:实训中心副主任,设备管理、登记、维修、采购。
蒋世平:实训中心副主任,安排、指导、评估计算机相关专业实习实训。
肖才枝:校园电视台台长,负责校园宣传、外宣及网络宣传。
侯飞燕:校园电视台副台长,负责宣传、青年工作、文体及中心工作。
卢发松:校园电视台副台长,负责电视台具体工作。
贺修裕:学生处处长,负责班级、学生管理、纪律安全卫生文体活动,兼基金会工作。
李梅子:学生处副处长,负责全院卫生、纪律等工作。
周少清:学生处副处长,负责全院寝室管理及纪律工作。
张光伏:就业处处长,就业推荐、跟踪服务管理,顶岗实习实训、工学结合。
王富松: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交办督办、简讯、材料、会议组织、接待。
谭凤菊:招办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招生录取、接待联络、档案、印章。
钱朝英:办公室副主任,接待联络、学籍注册与异动、证书发放。
黄登峰:招生办副主任,负责普招成招录取、注册、餐卡门禁系统管理与维修。
赵君:网络管理中心主任,负责网络管理。
徐元清:扩建办主任。
周德操:基建科科长。
齐昌安:基建科副科长。
谭爱华:财务科科长。
熊明跃:财务科副科长。
罗承钧:行政科科长。
潘文渊:行政科副科长。
程志刚:保卫科科长。
王杰:保卫科副科长。
李泽国:保卫科副科长。
齐乐霞:供应科科长。
张金莲:后勤科科长。
贺芸桂:后勤科副科长。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2011年8月28日
主题词:负责人调整 分工 决定 |
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民办教育处、市、区教育局社管办(股) 发:各系、处、科、部、室 |
打印:吴泽兰 校对:王富松 (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