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2〕11号 关于举行第十五届春季十五公里长跑比赛的通知
为切实搞好群众性体育运动,促进全民健身,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经院委会研究决定,5月1日前后举行第十五届十五公里长跑比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院在籍在班大中专学生(70%以上)、教职员工。前十四届未参加教职工本次必须参加,各班人数以汪红梅老师处的考勤人数为准。
二、竞赛路程及距离
6:30选手从学院后大门出发上沿江大堤集合,7:00沿沅江大堤至西站下堤,沿玉霞大道到新校区北大门,终点设在教学楼,约15公里,途中设三个中间站一个流动指挥站,参赛者须依次通过各中间站,分别在第一、二、三站领取票据备查,若丢失由参赛者自己负责。第一站停止发放票据时间为7:30,第二站停止发放票据时间为8:30,第三站停止发放票据时间为9:30。
三、分组
1、教工组分男女两大组:45岁以上组和45岁以下组。
2、学生组分男、女两个组。
四、名次录取
按到达终点的先后(学生男女组前100名,教工各组前10名),参赛者在终点工作人员处领取名次预录票,凭中间站票据、预录票到总录取台排队登记,确定名次(票据不收),然后拍照存档。
五、奖励办法
1、学生组各组前50名,记体育学分2分,奖班级分50分,颁发获奖证书。
2、学生组各组51名—100名,记体育学分1分,奖班级分30分,颁发获奖证书。
3、学生同时持有第一、二、三站票据者,在班主任处登记,奖操行分100分(此项工作由班主任造册交学生处贺处长审核后统一加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学生各组前100名的学生,由学生处统一奖操行分100分。
5、教工组各组前10名奖精美奖品一份,颁发获奖证书。
六、班级评比
1、参赛率=第一、二站票据数中的最小数∕在班考勤人数×100% (满分100分)
2、完成率=第一、二、三站票据数中的最小数∕在班考勤人数×100%(满分100分)
10:00各班主任将学生手中的所有票据按1、2、3站收集订好后交学生处统计,10:30后交的票据不作统计(大专一年级交孙莉莉;大专二年级交汪红梅;新校区的统计由周少清负责)。
七、此项工作列入当月的中心工作,按团体总分(五、六项总得分)进行班级考核。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